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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2020年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

普通 来源:十堰市财政局 2020-10-19

湖北十堰2020年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工作时段内。


关于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会高评[2020]2号)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20〕70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符合《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4号)和省职改办有关规定,现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拟参加省会计专业正高级职务评审,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均不能参加测试。

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聘情况(单位主系列为会计专业)。

二、测试方法和内容

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宏观经济政策、会计专业前沿、岗位胜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应变能力等。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样表下载链接附后);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进入报名场所前须出具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工作时段内。

(三)测试时间

具体测试时间、要求等请于10月28日起关注省财政厅公众网(czt.hubei.gov.cn/)“通知公告”栏。

四、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是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必备环节及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8年、2019年取得的合格成绩2020年评审有效。

五、测试费用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地址电话

材料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5附46号省会计考办;联系电话:027-87313587。

附件: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登记表

湖北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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