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套期工具
(一)套期工具及其特点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提示】套期工具不全是衍生工具。比如,外汇风险,未必是用衍生工具来套期减少风险。假定美国一个公司销售商品,形成1 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这时如何降低汇率风险呢?公司可以同时去银行借入1 000万美元的借款,由此相互抵销风险。
套期工具的特点:
1.衍生工具通常可以作为套期工具。
【拓展】所有的衍生工具都适宜做套期工具,这句话是不正确的,具体分析:
某些金融工具不能有效地对冲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不适宜做套期工具。例如,企业自身发行的期权就不能作为套期工具。因为该期权的潜在损失可能大大超过被套期项目的潜在利得,从而不能有效地对冲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与此不同的是,购入期权的一方可能承担的损失最多就是期权费,而可能拥有的利得通常等于或大大超过被套期项目的潜在损失,因而购入期权的一方可以将购入的期权作为套期工具。
2.非衍生工具通常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拓展】非衍生工具都不能做套期工具,这句话是不正确的,例如,前面提到的对外汇风险的套期就可以用非衍生工具。
3.无论是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时公允价值必须能可靠计量。
【拓展】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不能作为套期工具;另外,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既非企业的金融资产,也非企业的金融负债,因而也不能作为套期工具。
4.套期工具一定涉及到报告主体之外的一个主体,与此有关的工具才能作为套期工具。
(二)套期工具的指定
1.套期工具通常作为一个整体来指定,也可以将期货、期权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例如,企业购买一项期权合约,现在指定80%作为套期、20%不作为套期。则80%的部分按套期保值会计来处理,20%的部分作为投机交易处理。
【提示】可以将期货、期权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通常情况下不能就期货、期权的某一部分指定为套期工具,即不能拆分。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不考虑时间价值)。
【拓展】内在价值是指期权立即行权的价值。比如企业拥有一项看涨期权,一年后可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1万股股票。几年后企业行权,股票价格变为每股8元,这样期权的内在价值就是每股2元。只有市价大于行权价,期权才存在内在价值。
期权在市场交易中的价值为3元,多出来的1元则为期权的时间价值。
期权的公允价值减去内在价值就是期权的时间价值。期权的时间价值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对未来预期的价值并不是货币价值。
(2)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拓展】利息即是时间价值,与上述期权的时间价值相同。此项规定一是因为时间价值与内在价值可以单独计量,二是为了提高某些套期策略的有效性。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2.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1)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
(2)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
(3)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3.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4.企业虽然可以将整体套期工具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但不能在套期关系中将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套期指定。
例如,某公司拥有一项支付固定利息、收取浮动利息的互换合同,打算将其用于对所发行的浮动利率债券进行套期。该互换合同的剩余年限为10年,而债券的剩余年限为5年。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不能在互换合同剩余年限中的某5年将互换指定为套期工具。因为,剩余年限内的某一时段的价值通常不能可靠地单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