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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税收优惠—低税率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1-14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在5月份,你学的怎么样了?在备考《经济法基础》的时候,许多知识点要掌握技巧,在理解的基础之上记忆,效果才最好。为了提高小伙伴们的学习效率,正保会计网校老师总结了《经济法基础》中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帮助大家高效备考。快来学习吧!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企业所得税知识点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低税率

低税率

【新变化】      

      20%

1.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

【提示1】从业人数:建立劳动关系职工人数+劳务派遣用工

【提示2】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5%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新增:自2018年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西部鼓励类企业
10%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提示2.下列所得可以免征: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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