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知识点:税务代理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11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快来和正保会计网校一起学习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吧!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公正性

2.自愿性

3.有偿性

4.独立性

5.确定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1.不能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

2.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进行区分。

3.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税务师不得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人生最遗憾的不是做不到,而是我本可以。在备考的路上,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网校陪你共同努力!立即查看>>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

考前刷题密训班

带划重点 配套送书

了解详情限时199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