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形式:
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召开日20日前通知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15日前通知股东)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