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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网络与网络事务所

情形

网络事务所的判断

1.定义

网络,是指由多个实体组成,旨在通过合作实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目的的联合体。
网络事务所,是指属于某一网络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实体。如果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被视为网络事务所,应当与网络中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保持独立。

2.属于网络事务所的情形

1)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应被视为网络;
2)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
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应被视为网络;
3)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
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被视为网络;
4)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
同一经营战略,应被视为网络;
5)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
使用同一品牌,应被视为网络;
6)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
重要的专业资源,应被视为网络

3.不属于网络事务所的情形

1)如果联合体之间分担的成本不重要,或分担的成本仅限于与开发审计方法、编制审计手册或提供培训课程有关的成本,则不应当被视为网络;
2)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与某一实体以
联合方式提供服务或研发产品,虽然构成联合体,但不形成网络;
3)如果一个实体与其他实体仅以
联合方式应邀提供专业服务,虽然构成联合体,但不形成网络;
4)如果某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属于某一网络,也不使用同一品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一部分,在文具或宣传材料上提及本所是某一会计师事务所
联合体的成员,不构成网络;
5)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某一部分,虽然该部分不再与其有关联,但转让协议可能规定,允许该部分在一定期间内继续使用其名称或名称中的要素,则
不属于以合作为目的的联合体,因此不构成网络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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