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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 200
  贷:银行存款1 200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 200万元小于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 210万元(6 050×20%),因此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
  贷:营业外收入10
2015年12月1日再次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 000
  贷:银行存款1 000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 000万元大于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700万元(7 000×10%),因此形成正商誉300万元,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原来20%的股权投资产生的是负商誉10万元,综合考虑正商誉290万元。因此综合考虑也不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以增资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200+10+1 000=2 210(万元)。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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