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社区首页
xulinjian92635
这道题目的计算已经不适用了吧,目前的正确做法应该是235800*(1-2*10%)*10%,“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
初次
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
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
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
5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
5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