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8年5月1日起,税率调整,对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影响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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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5月1日起,税率调整,对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影响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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