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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增未分配利润的金额=[480×2-(120+480)]×(1-25%)×(1-10%)=243(万元),相关分录:
借:累计摊销 36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36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9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9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7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43
    盈余公积 27
对于递延所得税,题目中说税法和会计的处理是一致的,所以原会计错误处理时,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360万元(480×2-480-120),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360×0.25=90(万元),更正时予以转回。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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