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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位会计新手。我刚接触的这家公司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最近收到一笔农林优势产业扶持资金。请问这笔资金怎么做会计分录?是入“营业外收入”还是“专项应付款”?这笔资金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如果入“专项应付款”,使用这笔资金的时候,又该如何做会计分录呢?
152****7464发表于2018-04-12 08:26:58


不征税收入的申报条件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主要是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请对照条件判定。
如果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则对应发生的支出费用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如果列支了纳税时需要调整。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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