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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在涉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而不能因为建立了涉税服务关系而转移征纳关系。

但是这种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若因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

7.执业有偿服务性

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涉税服务行为应当获取相应的报酬,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又间接服务于税务机关,服务于社会。执业有偿服务性与涉税服务活动的公正性并不矛盾。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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