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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如果为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2)如果为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债券面值】
    应收利息【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按差额】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按差额】
  2.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确认利息收入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按其差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将上述“应收利息”替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等
      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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