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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民事行为
   法律行为:一般的法律行为和附条件、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无效行为:绝对无效(有硬伤)
   可变更、可撤销行为:看是否撤销,变更
   效力待定行为:看是否追认
分类:
1、需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
   单方面法律行为: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行为
   多方面法律行为:合同行为
2、是否存在对价的给付:
   有偿法律行为:买卖、租赁、承揽
   无偿法律行为:赠与、无偿委托、借用等
3、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形式:
   要式法律行为:融资租赁合同、建设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面形式)
   非要式法律行为:一般的买卖合同
4、按依存关系:
   主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从法律行为无效
   从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丧失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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