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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123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甲公司资金被新产品的开发占用,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其与乙公司达成协议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款项。协议约定,该项商标权总计为2000万元,2017年起每年年末付款400万元,5年付清。另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和专业服务费10万元,于购入商标权日支付。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为简化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该商标权的入账价值为( D )万元。已知(P/A,5%5=4.3295

A.2000     

B.2006     

C.1731.8     

D.1743.8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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