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境内判定: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6年前
暂无评论
扣缴义务人
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境内判定: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6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