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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末:
母公司(甲公司): 存货成本=50*1.5=75万元
可变现净值=50*1.8=90万元
75万元<90万元,母公司不提存货跌价准备

乙公司(子公司):
存货成本=50*2=100万元
可变现净值=90万元
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90=10万元
在合并报表中,我们是从母公司角度来说的,所以对子公司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当做抵销分录
借:存货 1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0

2010年末:
母公司(甲公司):
存货成本=40*1.5=60万元
可变现净值=40*1.4=56万元
甲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56=4万元

乙公司(子公司):
存货成本=40*2=80万元
可变现净值=56万元
子公司计提了80-56=24万元的存货跌准备

由于2010年出售了10件M商品,(10/50)*10=2万元,这2万元存跌要扣除,因为不再库存已经出售了。

借:营业成本 2
贷:存货   2

2010年末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24-2=22万元
2010年本期存货跌价准备=22-10(上期)=12万元
抵销分录:
借:存货 12
贷:资产减值损失12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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