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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计划目标税前利润达到100万元,计算快餐销售量;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如果快餐销售价格上浮5%,以目标税前利润100万元为基数,计算目标税前利润变动的百分比及目标税前利润对单价的敏感系数。

目标税前利润达到100万元的销售量=(180+100)/[40*(1-60%)]=17.5(万份)

目标税前利润变动的百分比= 17.5*[40*(1+5%)*(l-60%)-40*(1-60%)]/100=14%

目标税前利润对单价的敏感系数=14%/5%=2.8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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