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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转回-债务工具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
予以转回,计入 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 不得通过损益转回,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转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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