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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答题

  1.(本小题6分。)甲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0年度至2012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用为200万元,甲公司应当在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支付70%审计费用,成功上市后10日内支付其余30%审计费用。

  (2)根据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B注册会计师对该项审计业务的总体质量负责。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前通过实施下列程序完成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1)与项目合伙人讨论重大事项;2)复核财务报表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3)评价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并考虑拟出具审计报告的恰当性。

  (3)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就其执行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作出以下记录:1)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政策要求的程序均已实施;2) 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审计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不适当;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审计报告日之前已完成。

  (4)A注册会计师由于事务繁忙,委托B注册会计师代为复核甲公司下属重要子公司乙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

  (5)A注册会计师拟利用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外部信息技术专家,对甲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该信息技术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6)A注册会计师就一项疑难会计问题同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部门和外部专家,得到的咨询意见存在分歧。A注册会计师决定采纳外部专家的意见,审计工作底稿中仅记录向外部专家咨询的情况。

  要求:

  针对上述第(1)(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不恰当。付款安排表明30%的审计费用实质是或有收费。

.【知识点】职业道德:收费

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

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注册会计师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在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工作质量不受损害;

2)使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

或有收费

1)预先就收费的基础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2)向预期的报告使用者披露注册会计师所执行的工作及收费的基础;

3)实施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4)由独立第三方复核注册会计师已执行的工作。

收取或支付介绍费或佣金

没有防范措施,所以注册会计师不得收取或支付介绍费或佣金。


(2)不恰当。该项业务的质量应当由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负责。B注册会计师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还应当:复核选取的与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知识点】对主任会计师的总体要求(主任会计师即项目合伙人)

  1.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政策和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

  2.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方法

  (1)与项目合伙人进行讨论;

  (2)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

  (3)选取与项目组做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有关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3)恰当。

(4)不恰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保持客观性,在复核期间不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业务。

【知识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客观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如果可行,不由项目合伙人挑选;

  (2)在复核期间不以其他方式参与该业务;

  (3)不代替项目组进行决策;

  (4)不存在可能损害复核人员客观性的其他情形。


  (5)恰当。


  (6)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咨询情况,包括向技术部门咨询的情况。审计项目组与技术部门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应当予以解决。

【知识点】完整记录咨询情况

  注册会计师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咨询情况,包括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以及咨询的结果,包括做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

  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

【知识点】意见分歧(业务执行的第三个环节)

  1.意见分歧的来源

  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

  2.处理意见分歧的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处理意见分歧应当符合下列两点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

  (2)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

  3.对出具报告的影响

  (1)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合伙人才能出具报告;

  (2)如果在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前,项目合伙人就出具报告,不仅有失注册会计师应有的谨慎,而且容易导致出具不恰当的报告,难以合理保证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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