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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性原则)
  (1)含义: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2)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
  (3)具体原则:
  ①
课税要素法定(要素基本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
  ②
课税要素明确(从立法技术角度)。
  ③
依法稽征(税务机关依法定要素、依法定程序)。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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