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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VS 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为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为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误餐补助≠午餐补助

3.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6.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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