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 02讲 答订劳动合同,合同的效力
1、形式 :书面形式(非全日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种类
内容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道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1、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不得约定试用期
3、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结算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5日
合同的效力
1、是诺成合同,签字盖章立即生效
2、无效劳动合同 :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普通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
3、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难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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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02讲 答订劳动合同,合同的效力
1、形式 :书面形式(非全日制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种类
内容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道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1、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不得约定试用期
3、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结算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5日
合同的效力
1、是诺成合同,签字盖章立即生效
2、无效劳动合同 :指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普通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
3、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有效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难对方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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