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社区首页
baby1201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结算,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加上事由出现后
15
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6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
6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