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社区首页
先森生202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
40×14
%=
5.6
(万元),实际发生
6.8
万元,准予扣除
5.6
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40×2
%=
0.8
万元),实际发生
0.8
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40×2.5
%=
1
(万元),实际发生
1.5
万元,准予扣除
1
万元
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8
-
5.6
)+(
1.5
-
1
)=
1.7
(万元)
企业
201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15
+
1.7
=
16.7
(万元),该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
20
%的优惠税率。
企业
2011
年度应纳所得税=
16.7×20
%=
3.34
(万元)
13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40×14%=5.6(万元),实际发生6.8万元,准予扣除5.6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2%=0.8万元),实际发生0.8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2.5%=1(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1万元
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8-5.6)+(1.5-1)=1.7(万元)
企业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1.7=16.7(万元),该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20%的优惠税率。
企业2011年度应纳所得税=16.7×20%=3.34(万元)
13年前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