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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juan718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重点掌握)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收入总额内容
项目及重点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9
项,均重要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4
项,注意第
4
项视同销售
(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2
项,区分内部处置与外部移送
(四)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7
项,以旧换新、商业折扣、买一赠一组合销售等收入确认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重点理解、运用:注意单、多选)
(
1
)销售货物收入;
(
2
)劳务收入;
(
3
)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
(
4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
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
5
)利息收入,按合同约定。
(
6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
应付租金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
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
7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
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
8
)接受捐赠收入;
①
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非货币资产:均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②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
9
)其他收入。(多选)
包括企业
资产溢余
收入、
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
收入、确实
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
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
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
等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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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5)利息收入,按合同约定。
(6)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
①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非货币资产:均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②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9)其他收入。(多选)
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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