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详情

返回 关闭
设置
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补充)
一、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1、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非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存货),无论公允价值高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都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换日的处理: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借记,金额倒挤)
不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孰高,均将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自用土地使权、固定资产、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换日会计处理: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呀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1、处置涉及到的收入和成本分别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注意:投资性房地产不是投资,所以它的处置损益不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它也不是非日常经营活动,处置损益不可以计入营业外收支。
2、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转换时若产生“资本公积极-其它资本公积”,则处置时应将资本公积转入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持有过程中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累计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时应转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14年前

暂无评论

我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