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是否适用差额征收,是否可以差额开票
您好,请教:国际货代放弃免税的话,是否适用差额征税,是否可以用“差额开票”?如果可以差额开票,如何账务处理?谢谢!
原文:“ 一、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范围 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放弃免税的,可以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价款开具普通发票,其余部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