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查账征收的纳税人,若无营业额,采用零申报方式。...[详细]
海关稽核通知书目前尚未实现新、老税号间的数据转换,使用老税号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后,再通过新税号进行申报抵扣,一窗式比对时如提示不符,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由主...[详细]
纳税人因为税号升位,税控系统需要注销重发行,建议纳税人适时办理。 如非三证合一纳税人未来要转成一般纳税人,强烈建议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完成三证合一变更手续。...[详细]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详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填开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5号)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详细]
1、抵扣联、发票联两联都给弄丢了:跟销售方联系,让销售方给你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再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给你,你就可以认证发票了...[详细]
无照户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详细]
1、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详细]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已简化,公司应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刊登遗失声明,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详细]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详细]
公司在国税局代开的发票需要作废,代开时缴的税是否可以退还?戳图了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论坛 分享到:上一篇: 哪些纳税人可以直接正式办理增加最高持...[详细]
答:凡纳税人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网络版(2.0)进行财务报表申报的,提示财务会计报表的填报状态为等待税务机关受理或报送成功的,就无法在网络端进行修改。纳税人...[详细]
我们月底认证了进项发票,但是对方单位要收回作废,这个有什么影响吗?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详细]
纳税人办理税号更换时,应确认其原有税号的进项发票已全部认证。若仍有之前尚未认证旧税号发票,建议用旧税号登录网上认证,或者携带发票到办税大厅进行认证。一般来说...[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有关发票作废条件的规定,超过9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可以做作废处理,不可以退回...[详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详细]
答: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取消增 值税发票认证。新纳...[详细]
滞留发票一般是指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规定期限内(180日)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句话讲!你手上拿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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