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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版主、原创作者
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
因任职或者受雇
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关键词:
任职受雇
)
2.
下列项目
不属于
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独生子女补贴
、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
托儿补助费
、
差旅费津贴
、
误餐补助
。
6636人看过
5年前
全部评论(10)
迎着希望奔跑
论坛版主、原创作者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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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