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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分级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知识点:分级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及申购、赎回
  (一)分级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是分别以子代码进行募集,基金成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仅以子代码上市交易,母基金既不上市也不申购、赎回。
  对于以母基金代码进行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募集完成后,将基础份额按比例拆分为不同风险收益的子份额,部分或全部类别份额上市交易。
  (二)开放式分级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开放式分级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
  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以子代码进行申购和赎回,母基金代码不能进行申购和赎回。
  目前我国发行的合并募集的分级基金,通常只能以母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和赎回,子基金份额只能上市交易,不能单独申购和赎回。
  (三)分级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
  由于分级基金份额是分系统登记的
  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证券交易所卖出。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卖出。


  知识点: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职责、基金份额登记流程、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开放式基金份额登记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通过设立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事实的行为。
  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职责
  (一)我国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体系的模式
  1.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
  2.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
  3.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
  3.发放红利;
  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
  5.基金合同或者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份额登记流程
  1.T日,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通过代销机构网点传送至代销机构总部,由代销机构总部将本代销机构的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汇总后统一传送至注册登记机构
  2.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各代销机构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数据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将确认的基金份额登记至投资者的账户,然后将确认后的申购和赎回数据信息下发至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再下发至各所属网点
  3.同时,注册登记机构也将登记数据发送至基金托管人。至此,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登记。
  申购和赎回的资金结算
  资金结算分清算和交收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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