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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虽迟但到】辨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同应税行为-3

注意区别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

特殊项目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9%)×9%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原价)÷(1+5%)×5%

劳务派遣服务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6%)×6%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

选择差额纳税的: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5%)×5%


720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4)

一星青藤勋章
迎着希望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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