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灭菌乳为13%;调制乳为17%);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含境外图书);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经营者销售的(初级)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频振式杀虫灯;农用挖掘机、动物骨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