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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

  【考点三】股东出资制度
  1.出资中的问题

1用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

公司构成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只能要求处分人赔偿

公司不构成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可以要求返还财产,认定该股东(处分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非货币财产出资

评估作价问题
未评估的——评估;
评估确实少——认定出资不足。
*
但出资后市场价格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财产贬值的,不能认定股东出资不足,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出资不到位的补正★★★
A
需要办理登记的(如土地使用权、房屋)

B.
非货币财产存在瑕疵的——消除瑕疵。如:
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变更手续
设定担保的:解除担保
——否则,认定出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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