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经济法练习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合伙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50
  B.国有独资公司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C.某合伙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普通”或是“有限”合伙字样,视为是普通合伙企业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法定代理人的代理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及其类型。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没有上限,选项A错误。国有独资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名称中应表明“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选项C错误。普通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错误。



249人看过 4月前

全部评论(10)

4月前

4月前

4月前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