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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的债务

清偿顺序:
第一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
第二步:不足的,全体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内部追偿:合伙人承担责任后内部可以追偿(按损益分配规则)

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1)代位禁止: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抵销禁止: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不同)

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3)清偿顺序: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的,债权人可以选择:
①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配的收益清偿;
②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合伙份额:
A.执行时,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B.其他合伙人既不购买也不同意转让给他人的,给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削减其合伙份额

451人看过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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