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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错题-1
单选题2、A建筑工程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与B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周期为1年的建设工程合同,2017年5月20日A建筑工程公司垫资进场施工,2018年2月4日A建筑工程公司向B房地产开发公司催要工程价款,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合同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为由拖延付款,2018年4月30日,A建筑工程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和利息。下列时间为利息计付时间的是( )。
【正确答案】 D
【您的答案】 C
【答案解析】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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