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预备会员: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促进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由业务培训与对外交流委员会牵头起草完成《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经征求上海法院系统意见后,于近期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该指引全文下发。
请各管理人机构及时组织团队成员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市管理人工作实践予以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管协。
附件: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
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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