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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计抽样方法 20191205】选样取本 基础知识

在选取的样本项目实施审计程序时,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无效单据;注册会计师选取的样本中可能包含无效的项目。例如,空白收据。如果注册会计师能够合理确信该收据的无效是正常的,且不构成对设定控制的偏差,就要用另外的收据替代

2、未使用或不适用的单据;注册会计师对未使用或不适用单据的考虑与无效单据类似。例如,一组可能使用的收据哑剧台可能包含未使用的号码和有意遗漏的号码

3、对总体的估计出现错误;如果注册会计师使用随机数选样方法选取样本项目,在控制运行之前可能需要预估总体规模和编号范围。如果注册会计师高估了总体规模和编号范围,选取的样本中超出实际编号的所有数字,都被视为未使用单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用额外的随机数代替这些数字,以确定对应的适当单据。

4、在结束之前停止测试;有时注册会计师可能在对样本的第一部分进行测试时,发现大量偏差。其结果是,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即使在剩余样本中没有发现更多的偏差,其结果也不支持计划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重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考虑是否有必要继续进行测试。

5、无法对选取的项目实施检查;有时,被测试的控制只在部分样本单据上留下运行证据,如果找不到该单据,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对选取的项目实施检查,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使用替代程序测试控制是否适当运行。如果无法对选取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审计程序或适当的替代程序,就要考虑在评价样本时,将该项目视为控制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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