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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主要特征

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3、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

4、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5、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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