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圈子首页
社区首页
2018年会计预习
sik***odi
委托加工取得的存货
委托中对消费税的处理:1、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2、直接销售或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的计入存货的成本。(这里要求售价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如果高于按“1”处理。)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16936人看过
6年前
全部评论(11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已显示全部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取消
复制链接
全部评论(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