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恋恋不忘2.21】乙银行的担保权利

天使琴缘 一星青藤勋章
【单选题】(2013年)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质押。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因此选项CD的说法错误,选项A的说法正确。

802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12)

一星青藤勋章
天使琴缘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