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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大集结】第二章+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

1.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2.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上市公司独有)

3. 国有独资——国资委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发行债券、分配利润、(改制)

【注意】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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