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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禁止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解释】如果公司章程事先有规定,或者事先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982人看过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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