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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

1.“三新”研究开发费用

“三新”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1452人看过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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