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销售价款均不含应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税额。该公司2×19年~2×20年发生如下业务:
(1) 2×19年12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40件,单位售价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2万元。甲公司于2×19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19年12月31日,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重新预计的退货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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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答案】
①甲公司销售商品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 [3.5×40×(1+13%)]158.2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40×70%)98
预计负债 (3.5×40×30%)4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40×13%)18.2(2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2×70%)56
应收退货成本 (40×2×30%)24
贷:库存商品 80(2分)
②2×19年末,甲公司对退货率重新评估而进行调整:
借:预计负债 (3.5×40×10%)1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1分)
借:主营业务成本 8
贷:应收退货成本 (40×2×10%)8(1分)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