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第五章 投资性房地产 1

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确认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教师解读】
  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一)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简称“两地一房”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l企业计划用于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
  l对于以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建筑物,指企业拥有产权并已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1)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企业以租入再转租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例1】2×18年8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乙公司将其拥有产权的两间房屋出租给甲公司,租赁期为6年。甲公司一开始将这两间房屋用于自行经营餐馆。3年后,由于连续亏损,甲公司把餐馆转租给丙公司,以赚取租金差价。
  【分析】本例中,对于甲公司而言,这两间房屋属于租入后又转租的建筑物,甲公司并不拥有其产权,因此不能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乙公司拥有这两间房屋的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可以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l一般应自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开始日起,租出的建筑物才属于已出租的建筑物。
  l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教师提示】这条规定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信息质量要求。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例】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同时向承租人提供维护、保安等日常辅助服务,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696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