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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级实务学习——第十章 或有事项

(五)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1.待执行合同的概念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2.亏损合同的概念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3.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原则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4.待执行合同形成的预计负债的计量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没有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5.待执行合同转为亏损合同的会计处理
  (1)纯粹损失的情况

  (2)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就已经损失的情况

  (3)对已经存在的产品进行削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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