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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2

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的核算:1、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转按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即原公允+新公允),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处置原资产时),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分录如下:
处置原资产: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二级科目必写,金额为原公允)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新增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新增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
原持有的为其他权益工具时: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公允价值) 其他综合收益(可借可贷)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可借可贷)
取得新资产: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公允价值) 贷:银行存款
在转换完成后,需要比较上述计算所得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判断是否调整长投的账面价值。(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调整)
1271人看过 6年前

全部评论(4)

冰冰叮当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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