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计量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其中,交易费用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核算)
实际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后续计量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
处置时,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1年前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期计提的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1年前